8-2-4 人力資源間的合作

8-2-4 人力資源間的合作

(一)校長、行政人員、教師熟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特教團隊於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時能專業評估與分析學生需求,經過特推會決議減少之人數。詳見103 學年度特教身障確認學生酌減人數審查結果。

 

(二)校內輔導與特教團隊評估學生需求,召開個案會議或IEP會議確認學生需求。

 

(三)與相關人員建立合作機制,彙整服務方式、課表等,並留下服務紀錄:

1.植穗營夜光天使對於弱勢兒童的夜間輔導。
2.足球隊教練協助學生體能發展、常規建立、發展專長。
3.愛心媽媽發揮專長協助學生發展其他才能、課業輔導或教學支援。
4.駐區心理師提供諮詢給校內教師。
5.物理治療師到校提供學生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