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 學科基本能力的表現

4-1-5 學科基本能力的表現

(一)參與定期學力驗測:

配合教育局與教育部之學力檢測,了解學生學科基本能力的表現,並因此進行補救教學與教學改進參考。這幾年,本校學生在語文、數學學科之能力表現尚屬良好,但數學部分能力較弱,需再努力。

 

(二)強化課程設計:

重視學生基本學習,並強調均衡發展,如在英語科,設計聽說讀寫的教學與評量活動。

 

(三)進行多元評量:

透過定期評量及隨堂測驗,以多元評量方式了解學生的基本能力。

 

(四)實施檢核及補救教學:

配合習作及各領域紙本作業檢核學生的學科基本能力程度,學科成績較為落後的,轉介參加各項補救教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