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3 轉銜輔導與服務的規劃與實施

8-6-3 轉銜輔導與服務的規劃與實施

依「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要項」內容辦理,如:

(一)年段轉銜、幼小轉銜、升國中轉銜、轉學生轉銜,並召開轉銜會議。

 

(二)轉銜前進行國中參觀,轉銜後進行追蹤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