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 校園倫理與校規之執行

 

5-1-4 校園倫理與校規之執行

邇來學校受到教育改革、家長觀念改變及社會不良風氣影響,導致校園倫理的式微,頗有讓校內行政、教職員工無所適從之感。基於,「尊師重道」與重建校園倫理之重要。以下即針對本校與校園倫理與校規之執行進行說明:

(一)訂定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及「校規實施要點」

    校務會議中分別通過本校之「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與「校規實施要點」。前者為維護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且維護校園安全與教學秩序;後者則落實學校願景、凝聚共識,彰顯學校核心價值,以建構共同學習之團體規約。
    校規目的,一為達成培養學生自律,自重及維護團體榮譽;維護團體紀律,形成良好風氣、增進校園之和諧運作;二在培養學生負責,守法的觀念,並引導學生成為良善的公民;其積極目的在獎勵,促進並發展學生優良品行;其消極目的在限制、避免及處理學生不當行為。
    學期初,透過班級自治訂立各班班規,並於導師時間(含兒童朝會)進行生活常規管理與訓練;此外,透過中、高年級綜合活動課程進行法治教育課程,並將人權法治融入各年級正式課程中教學,藉以提升學童的法治觀念,養成守法守紀的好習慣。當教師發現學生偏差行為發生時,亦能秉持教育理念,依據教育專業知能與素養,透過正當、合理且符合教育目的方式協助、教育、予以適當輔導。 

 

(二)偏差行為之學生處理要點: 

1.運用通報轉介系統:若有符合通報要件,立即通報,並密切觀察後續發展,適時修正與擬定教育與輔導方針,必要時轉介相關社政、警政、醫療機構。
2.加強與警政單位聯繫:
(1)北投分局對校園安全十分關心與注意,學校每年派員參與北投分局舉辦之交通、校園安全、校外安全會議。
(2)奇岩派出所每天安排警察巡邏,維護學生上下學安全。
(3)學校與警政單位及少輔會隨時保持密切聯繫,一有不當情形,即隨時通報並請求支援協助。

 

(三)學生偏差行為防治:

1.門禁管制:學生上課時間訪客進入校園必須換證,並規定未經老師許可不可上樓進教室。
2.防治幫派滲入校園:每年五月、十一月訂為防治幫派滲入校園宣導月,舉辦宣導活動,加深學生對防治幫派與防範犯罪的認識,進而提醒自己,勸告別人,能夠切注意、小心防範。其宣導內容包括:專題演講、藝文競賽、海報張貼、影片欣賞、壁報製作、學習單書寫等。

 

(四)學生偏差行為的輔導:

1.各班導師、學務處或學校同仁(依事件發生地點),在第一時間進行立即的行為制止,以預防可能造成的傷害。
2.諮詢與服務:輔導室則提供教師與家長諮詢管道與服務,並適時協助各班個案學生之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