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生活、公民與品德教育的推動與執行

5-1-1 生活、公民與品德教育的推動與執行

(一)結合教學總輔各處室之力,擬定「友善校園」實施計畫,以落實友善校園環境,展現學生優質表現。

 

(二)訂定年度的「品格教育實施計畫」。

 

(三)學生朝會宣導品德核心價值與行為指標,結合導師時間進行生活教育教學及指導,鼓勵學生優良行為之表現(知行合一)。

 

(四)結合正式課程融入品格教育之實施,讓學生將課堂所學之知識實踐於學校、家庭日常生活中。

 

(五)將品德教育融入正式課程實施,並於學校日、生命教育、家庭教育、母親節慶祝活動、教師節敬師活動、圖書館閱讀計畫、體育表演等活動中進行宣導及實施。

 

(六)學期中辦理班級模範生、禮儀、孝親楷模選拔。

 

(七)於兒童朝會進行「模範生、禮儀、孝親楷模」之頒獎。

 

(八)體育表演會及母親節辦理熱心及績優家長志工之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