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各領域教師辦理教學與評量改進計畫

3-3-1 各領域教師辦理教學與評量改進計畫

(一)擬訂計畫:
1.依據「臺北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請各領域教師訂定成績比重分配,在校務系統中設定並計算。
2.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定期抽查國民小學學生紙筆評量試卷實施計畫」,進行命題→審題→印製→評量→試題檢討→學生補救教學/教師修正教學。
3.進行教師教學檔案及學生學習檔案觀摩與競賽,選拔優秀作品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比賽。參加臺北市102學年度特殊教育班優良教材教具評選,自編電腦輔助教學軟體身心障礙組特優。
4.邀請各學年教師自編寒暑假作業,以期能補救或銜接課程內容。

 

(二)執行與宣導 :
1.評量方式除期中、期末紙筆測驗外,教師並自訂多元評量,多元評量型式依領域別而有所不同,各別於學校日由教師親自向家長們說明。多元評量進行必須考量到學生的多元能力,而非只是針對單一能力進行評量。
2.期中、期末紙筆測驗為統一命題,經過相關教師與領域小組審題及修正後,才交付印製,印製至評量期間試題務求保密,若為送外委印,則與廠商簽訂保密協定。
3.除了紙筆測驗評量外,學校依「臺北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於校務行政系統中進行各項成績登錄,以掌握各班非紙筆測驗及多元評量的進行方式。

 

(三)檢討與改進:
1.期中、期末評量後,根據學生答題的結果,分析試題的難易,瞭解試題過多或過少,偏難或是學生程度落後,並比對課程中各單元教學目標,以能進行自我的教學修正或補強。
2.紙筆評量結束後,各班老師會針對各科進行檢討,除瞭解課程教學需補強處,並針對表現落後的學生個別指導,並做課後補救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