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校務發展計畫

1-2-1 校務發展計畫

(一)依時規劃與撰寫

依國家教育目標、教育局政策與學校個殊性校務發展需求,訂定長、中、短程校務發展計畫,並經擴大行政會報修訂與校務會議通通後實施。

(二)依據:

根據教育基本法、國民教育法等相關教育法規的立法精神與法令規章,並參酌教育部施政主軸與重要施政方針、教育局教育白皮書及當前教育施政方向之精緻、優質及創新的國民教育等為準繩。

(三)討論:

透過校務會議討論形成共識、利用課程發展委員會議腦力激盪形成方向、經過社區與家長意見與期待,共同討論清江校務發展計畫。

(四)擬定:

由各處室行政同仁初擬計畫草案,經由行政主管會報、行政學年會議蒐集討論意見及修訂,最後交付校務會議通過後,正式實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