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4 心評教師培訓與服務的參與

8-3-4 心評教師培訓與服務的參與

(一)本校四位資源班教師皆有學、情障初階教師資格。

 

(二)本校黃敏秀教師、陳宜君教師、吳維真教師具有學、情障進階教師資格。

 

(三)本校黃敏秀教師具有學、情障高階教師資格。

 

(四)本校陳宜君教師、吳維真教師參與臺北市國小鑑定進階研判工作。

 

(五)本校黃敏秀教師參與臺北市國小情障鑑定高階研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