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 特教工作計畫與權責的訂定與執行

8-1-2 特教工作計畫與權責的訂定與執行

(一)訂定相關計畫

期初訂定特教工作年度計畫。依權責由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特教組長、資源班教師等相關人員執行特殊教育宣導工作。

 

(二)執行內容包括

1.身心障礙體驗活動:體育表演會親子特教體驗活動。
2.特殊教育藝文宣導活動:親親寶貝月刊、特教藝文活動張貼宣導。
3.特殊教育書籍閱讀、影片欣賞及劇場表演等:入班宣導(繪本)、特教影片欣賞(班級)、教師週三研習等。
4.親、師、生互動交流活動:IEP會議、個案會議、心理諮商方案、家長成長團體等。
5.特殊教育相關議題專題討論、演講:臺北市教師特教知能研習宣導、特教教師專業社群分享、專家學者蒞校教學合作、教師週三研習等。
6.一般教師、家長、學生特教知能研習活動:親職講座、小型團體輔導等。
7.校外教學活動:關渡溼地公園探索、北海岸探索、陽明山二子坪賞蝶、元旦七星山登山活動。
8.其他創意活動:與企業合作,指導學生畫作參展、教師節感恩活動、聖誕表演活動、新年慶祝活動、兒童節活動、母親節活動、畢業生歡送活動等。
9.特教學生鑑定:新生與在校生的鑑定、支援西區特教資源中的高階、進階鑑定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