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3 個人自律的體現
(一)學生於日常生活中,在家庭、班級、校內外、社會中展現出良好的言語、行為,並能夠和諧與人相處。
(二)學期中選拔為班級模範生、禮儀、孝親楷模。
(三)皆能表現出之或榮獲小天使、小老師、好行為、好人好事殊榮或事蹟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