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各領域教學計畫之編選及其評量方式之適切性

3-1-1 各領域教學計畫之編選及其評量方式之適切性

各領域教學計畫之編選及其評量方式:

(一)於寒暑假備課日各學年及各領域召開教學研究會,進行教學計畫與進度以及評量方式之研討檢討,並將重大議題融入教學。

 

(二)編擬學期教學計畫與進度時也將課程與相關活動結合,包括設計學科特色活動、配合行政處室的活動及推動各學科競賽活動。

 

(三)各領域教學教師依照其專長配課。

 

(四)依本校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實施成績評量,運用評量結果瞭解學生學習情形,激發學生多元潛能,促進學生適性發展,肯定個別學習成就,並作為教師教學改進與學生學習輔導之依據。

 

(五)各學習領域之評量,視學生身心發展及個別差異,依各學習領域內容及活動性質,選擇不同評量方式。

 

(六)學生於各領域學習成績評量結果及紀錄,提供給任教教師檢核教學過程、教學方法及了解學生能力之個別差異,並做為教學計畫之參考。故教師於評量之後應審慎評估自我教學成效,並做為教學法或教學內容修正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