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 各領域教師(含特教教師)提供個人教學檔案

3-6-1 各領域教師(含特教教師)提供個人教學檔案

(一)邀請專家學者主講教學檔案製作,學習操作技法以提升專業能力,並辦理發展性教學檔案研習與實作,協助教師建立教學檔案的理念與做法。

 

(二)徵詢彙整教師之建言,建構學校本位教學檔案製作程序、架構、內容與方向,製作上採共作或個別製作呈現。

 

(三)教學檔案內容豐富多元,例如:班級經營策略、教學活動設計、教師自我檢核表、學生學習表現紀錄、學習單、行動研究等。

 

(四)教學檔案以e化處理,建置於校內分享區,提供教師教學之用。

 

(五)鼓勵教師參與檔案製作,採共作或個別製作,留存學年做為經驗交流分享與傳承,提升教師教學能力。

 

(六)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教師皆能完成個人教學檔案,並作同儕間教學分享。

 

(七) 推薦教師參加教育部、教育局所舉辦之各項教學檔案比賽或活動。